子衿 发表于 5 天前

汉网公告 | 四七二三年(丙午年)五月初十公告(公众号信息变更通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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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网公告 | 四七二三年(丙午年)五月初十公告(公众号信息变更通告)

关于汉网所使用微信公众平台账号信息变更通告
鉴于某冰团伙恶意投诉及先前3月19日账号封禁问题,汉网就目前所使用微信公众平台账号信息进行规范化变更。
一、即日起,汉网停用“汉网”、“汉网总社”两个账号,自2026年6月24日起,凡使用上述名称的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均为伪冒账号,本社本网不承担相关联法律责任。
二、即日起,本社本网仅保留“福建汉网集团”服务号(注册主体:福建省汉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)、“汉网之家”小程序(注册主体:晋江罗山汉网信息科技服务中心)、“汉网”视频号(注册主体:个人),三个账号为总社对外账号,其他带有“汉网”字样的公众号,请诸位同袍认真辨别。
三、汉网旗下各地汉文化中心所使用的公众号,除部分使用“汉网”字样外,其余均使用“汉服某某”,上述各汉文化中心使用的公众号,注册主体均为福建省汉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如出现不是此主体注册的公众号,且自称汉网地方分支机构的,请诸位同袍进行举报。
四、基于企鹅双标属性,即日起汉网正式恢复自建网站运营,后续有关汉网相关公告、信息发布均以自建网站发布为主,公众平台账号发布为辅。
特此公告。
开元四七二三年(丙午)五月初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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